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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站安全规范

发布时间:2023-11-25 19:24:06作者:火狐官方下载电脑版

  (一)目的:使我区工业公司煤气站安全、环保、节能,建造合理,管理、操作制度

  (二)煤气站的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一)煤气站建设项目应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和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煤制气项目建设

  (二)煤气站的设计应由具备相关设计资质的技术单位承担完成,整个设计应符合

  《工业公司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

  (GB50195-9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工业公司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1)等标准、规范及其他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和规范。

  (三)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一定要符合国家

  (四)加强对煤气站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检查,对煤气站及其附属设施必须每两年进

  行一次安全评估,安全评估应委托具备有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报告应报送区煤制气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不做评估或评估认为存在

  较大隐患的,必须立马停止运营,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和评估报告报送区煤制气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明确煤气站、各班组的安全生产职责。要求各类人员接受全面的安全技术教

  育,懂得煤气生产技术知识,熟悉煤气站生产工艺流程,掌握生产设备的技术方面的要求,遇到险情时能采取对应的救援措施,并能对存在的环境、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及时的整改。

  1.煤气站站长及安全管理人员应了解煤气发生炉的基本常识,会使用各种救护设

  备,懂得一般的急救常识,并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管理资质;

  2.特种作业人员一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特种

  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且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3.员工进站工作一定要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熟悉本岗位操作技术

  2.对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

  作业、高温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履行严格审批手续,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监护人员。

  1.煤气站应设化验室,其化验设备应按经常化验的项目设置,不经常化验的项目

  2.煤气站应设机修间和电修间,其维修设备应按站内机电设施及管道的经常维护

  和小修的需要设置,大修和中修应与相关的单位协作,小型煤气站可不设机修间和电修间,大型煤气站应设仪表维修间。维修间距离煤气站和煤气管道不小于15米。

  3.煤气站应配备氧气呼吸器、自动救生器等救护设备,即可在发生意外情况时救

  护,也可以在带气操作、抢修时用于安全防护。有条件的大中型煤气站应设煤气防护站,配备救护人员。

  4.煤气站应在煤气发生炉旁、煤气加压机旁等关键部位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检测

  报警装置,应符合《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

  1999)的要求,并视情配备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可随时检测设备、管道的漏气情况。

  7)各设备的安全要求应遵循《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50195-94)、《工

  11)水夹套应用软化水,(水质应符合《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下部应设排

  12)水夹套集汽入包应设有安全阀,水位控制器,进水管应设止逆阀,严禁在水

  14)煤气炉的余热换热器应采用火管式换热器,并符合《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安全技术监察

  17)电除焦油器的数量和容量按设计产量确定,但应不小于2台,并按规范控制

  18)煤气进化设施和煤气余热换热器应设放散管和吹管接头,当进化设施相联处

  19)设备和煤气管道上应按规范要求装设放散管,放散管的管口必须高出煤气管

  道、设备和平台4M,离地面距离不小于10M ,放散管的阀门前应装取样管。

  20)电除焦油器,电轻油器,必须设爆破阀,放散管和蒸气管爆破阀应装设在设

  22)煤气发生炉、煤气净化设备、煤气柜、煤气加压机等设备与管道之间,应设

  23)泄压或切断水封的有效高度应按规范要求,煤气设备的水封应有保持固定水

  24)煤气设备管道上装设的防爆阀、入孔、阀门、盲板等,其装设高度离操作层

  25)锅炉、能承受压力的容器、超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定种类设备应经法定的特种设备

  1)在煤气发生炉的进口空气管道,应设明杆式或指示式的阀门、自然吸风装置和

  1)厂区煤气管道应架空敷设,并应符合《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50195-

  3)煤气管道在车间的进口处应设阀门、流量检测装置、压力表接头、取样嘴和放

  5)车间煤气管道应架空铺设,如果地下铺设,则一定要符合《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

  6)厂区煤气管道的坡度不应小于,车间煤气管道的坡度不应小于,管道的最低点

  7)煤气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热煤气可采用法兰),煤气管道与阀门或设备

  8)煤气管道的隔断装置,应采用封闭式插板阀、密封蝶阀、水封或明杆闸阀,管

  径小于50mm时可用旋塞。管道检修需要隔断处,应增设带垫圈及撑铁的盲板或眼镜阀。

  9)吹扫用的放散管,应设在煤气管道的最高处、煤气管道的未端、进入车间和设

  10)厂房内或距厂房10M以内的煤气管道和设备上的放散管出口高度,应高出厂房

  11)厂区煤气管道上,每隔150~200M宜设人孔或手孔。在独立检修的管段上,人

  孔不应小于2个。在煤气管道经常检查处,应增设人孔或手孔。人孔的直径不应小于600mm,直径小于600mm的煤气管道,应设手孔,其直径与管道直径相同。

  2)在煤气炉水夹套、蒸汽集汽器系统中进行整体水压试验,并设置以下安全保护装

  1)煤气站的供电负荷级别和供电方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

  2)煤气站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室外煤气设备、煤气管道的防雷设施,应符合现行

  3)煤气站的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等级,除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

  4)主厂房、煤气加压机间、空气鼓风机间、煤气进化设施、气柜、运煤系统均应设修理照明,仪表盘处应设局部照明。

  5)主厂房、煤气加压机间内各设备的操作岗位的控制室,煤气防护站、主厂房各层通道、栈桥处应设应急照明。

  1)煤气发生炉、空气鼓风机、煤气加压机等设备应设测量仪表,并设在便于操作观

  3)煤气发生炉应装设空气流量、负荷和饱和空气压力和湿度、煤气发生炉出口压力

  1)当空气总管的空气压力下降到设计值时,应发出声、光信号;当压力继续下降到

  允许值或空气鼓风机停机时,应自动停止煤气排送机运行,并应发出声、光信号。

  2)当煤气加压风机前低压煤气总管的煤气压力下降到设计值(设计煤气柜的煤气柜

  容积低限时),发出声、光信号,当继续下降到允许值时,必须自动停止煤气加压风机运行,并发出声、光信号。

  5)电气滤清器应装设煤气含氧量自动连续检测装置。当含氧量大于%(V)时,应发

  6)当大型煤气站的煤气排送机、空气鼓风机轴承温度大于65。C或其油冷却系统的油

  7)煤气加压机的电动机,必须与空气总管的空气压力传感装置或空气鼓风机的电动

  机进行联锁,其联锁方式应分别符合以下规定:⑴当空气总管的空气压力升到设计值以上时,方应启动煤气排送机,当降到允许值时,应自动停止煤气排送机的运行。⑵空气鼓风机启动后,方应启动煤气加压机;当空气鼓风机停机时,应自动停止煤气加压机;联锁装置应能使所有空气鼓风机相互交替工作。

  8)煤气加压机的电动机,必须与煤气排送机前低压煤气总管的煤气压力传感装置进

  9)当煤气加压机、空气鼓风机的电动机采用管道通风时,其电动机与通风机的电动

  1)严格按规程操作,认真控制好各工艺要求的参数,出站煤气含氧量应小于规定值

  3)煤气设备和煤气管道上的水封均应有定期清扫制度,且随时保证在溢流状态下运

  4)严格化验制度,停炉、吹扫、送气均应在气样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操

  5)煤气设备应在技术状态良好的条件下运行,有故障应立即处理或停机处理,严禁

  正压,煤气管道内处于输送状态,压力保持在20~60mmH2O。动火人员应佩

  煤气设施在运行、操作、维修中稍有设备故障,处理不当或不安全行为,就会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等事故。所以,加强煤气设施的动态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控制不安全行为是至关重要的。

  煤气站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是用来消除暂时故障、保护人身安全的。这种装置和设施,必须是灵敏、可靠。

  煤气站人员还必须有强烈的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意识,学会排除一些故障和现场急救法,提高消灾救护能力。

  冷煤气站煤气发生炉厂房应与其它生产厂分开布置,距生产车间应大于或等于40m,小型煤气站(厂)可与用煤气的车间厂房相邻。但应与防火墙隔发,其距离依热煤气的产量而定。当产量小于500m3/h时,可与用户直接连接,用防火墙隔开;而至其它车间应不小于13m。当产量为5000~35000m3/h时,与用户车间应相距13m。

  厂外煤气发生站的区域周围应有大于或等于2m高的围墙,非煤气站使用的铁路、道路,不准穿越煤气站区域。

  煤气排送机间、空气鼓风机间和机器间的设备之间,以及设备与墙之间的净距为~。如用作通道则应不小于~2m。

  主厂房属乙类生产厂房,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厂房、房顶、房架、地板沟必须为金属结构或混凝土结构。

  主厂房的运煤贮煤层,当煤气有几率会从加煤机漏入煤斗时,属Q—3级爆炸危险场所,其它均属H-2级火灾危险场所;应有防爆措施。

  焦油泵房,焦油库属H-1级;煤场属H-3级;煤斗间,破碎筛分间、输煤带或输送机走廊属H--2级火灾危险场所。

  各层完全出口不少于两个,但每层面积不超过10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者,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站房的噪声小于85dB(A)。值班室,化验室、整流式仪表室、通风机间均应有隔音措施。

  煤气站的煤斗间、输煤系统排送机间及有煤焦油的地区,不得抽烟和生火取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确认设备及各处水封、水位安全保护装置、仪表指示装置、电器控制阀门、消防通讯设施等完好。水、电、气煤供应正常,方可投产。

  当炉出压力剧烈降低或系统内压力剧烈波动时,禁止打开透炉孔。运行中,不开汽封则不准打开透炉孔。

  生产炉运行时,禁止打开自然风阀及鼓风箱的清理孔;冷、热备用炉的竖管水封一定要保持上部溢流;热备用炉的透孔炉,严禁打开和加煤。

  停电时,迅速关空气阀,加大饱和蒸气,调节生产炉最大阀。停蒸气时,应减少用户流量或停炉。停自来水时,应启动加压泵补充,若存水用完,应减少用户或停炉。

  集汽器缺水,应打开其底部排水阀,无水流出时,应采取紧急措施;打开安全阀,关出口蒸汽阀,检查水套水位。若水位高出水套一半,可缓慢加水;若含少量水或无水,即向水套内注入蒸汽。

  打开探火孔前,确认蒸汽压力达到设计的基本要求;先开蒸汽阀门,高速至既不吸入空气又不泄漏煤气的程度。

  水套应定期排污,水套用水应经化学处理,水质符合GB1576—79《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防爆膜应装在设备薄弱部位或易受气浪冲击的部位,防爆膜为铝片,且标上爆破压力。

  煤气排送机的电机与鼓风机或空气总管及煤气排送机前的低压总管,必须装有压力继电器联锁装置。当压力下降到预定值时,仪表系统发出灯光或声响信号,如压力下降到危险值时,排送机应能自动停止运转。

  主厂房、排送机间、机器间内各设备的操作岗位,煤气防护站等应设有事故照明。

  煤气设备及管道场地照明采用防爆灯具,其电压不超过36V工作行灯电压不超12V。

  煤气可能从加煤机漏入贮煤斗时,贮煤斗内应有煤气排出室外的设施,主厂房贮煤层为封闭建筑时,贮煤斗内上部应有机械排放设施;加煤机与贮煤斗不相连时,加煤机上方应设机械排放装置。

  机械化运煤系统中,破碎机、振动筛和其它产生粉尘严重地点,应采取封闭结构或机械除尘。粉尘含量要符合国标。

  煤气管道架空敷设与建筑物和其它管线的散水水平净距,以及与铁路、道路,架空电力线路和其它管道之间最小交叉距离,应符合JBJ11—82《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

  煤气管道上禁设有腐蚀性的气体液体管道以及与煤气系统无关的电线。管道下面不许堆放易燃易爆品,并保持畅通。

  进入煤气危险区处理泄漏事故或带煤气作业时,应有四人以上在场,适时轮换,工作时必须戴氧气呼吸器,工作场地40m内严禁明火,车辆和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排水下水道的冷弟水及洗涤煤气的水等,经处理应符合GBJ4—74《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输煤系统启动与停车,必须发联络信号。带式输送机运行时,人不得从上面跨越或清理积灰。

  工作平台宽应大于或等于800mm,栏杆高度不低于1050mm,栏杆底部有高度不低于150mm防护板。高于3m的直梯应有防护圈。

  值班岗位及工作场所应通风良好,工作地区应有鸽子、黄雀等生物,观察它们的异常状态。

  煤气站现场的明显位置应悬挂“严禁吸烟”等完全标志,并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

  有足够的安全救护用具和测试仪器,并有专人维护和按时进行检查,确保处于完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