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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11人被判刑!有人往水煮花生里放“吊白块”

发布时间:2023-10-02 20:18:09作者:火狐官方下载电脑版

  详细介绍

  日前,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清河、沙河、临西等地法院对9起损害食物药品安全违法进行会集宣判,11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2020年8月,王某甲自己购买质料并加工为保健胶囊,并在瘦身胶囊中增加西药成分,在壮阳胶囊中增加西药成分西地那非。王某甲共克己瘦身胶囊3700多粒、壮阳胶囊1000余粒,并运用微信朋友圈宣扬并出售,出售金额约6400元。 王某甲开展下线王某乙,王某乙在王某甲手中购进瘦身胶囊15瓶,并运用其村庄医师的便当在微信朋友圈内宣扬并出售了七瓶,出售金额为336元。 王某丙从王某甲手中拿到壮阳胶囊并出售,出售金额为275元。

  临西县人民法院以为,王某甲的行为构成出产、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王某乙、王某丙的行为构成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别离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到一年六个月不等,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交纳十倍赔偿金,一起判定三被告人召回其出售的没有被食用的保健食物并依法处置,消除安全隐患,并在掩盖河北省的媒体上揭露赔礼道歉。

  被告人董某身为医药出售有限公司的业务员,为谋利于2018年至2020年从刘某(另案处理)、微信号“艾司”(另案处理)等人手中购买冒充山东信宜制药公司产的、山东齐鲁产的阿普、山西太原复兴产的阿普和山东济南永宁产的,经过物流等方法易手予以出售。临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顺便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依法判令被告人董某付出其出售的假药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合计人民币5751030元,并召回其出售的没有被服用的假药并依法处置、消除安全隐患,并揭露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临西县人民法院以为,被告人董某出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出售假药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违法所得705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交纳赔偿金705000元,一起判定被告人董某召回其出售的没有被食用的保健食物并依法处置,消除安全隐患,并在掩盖河北省的媒体上揭露赔礼道歉。

  2017年,被告人杨某某在沙河市二十冶运营一家成人用品店。运营期间,其购进胶囊、片剂等保健食物向外出售。2020年7月31日,沙河市商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沙河市公安局食物药品安全捍卫大队执法人员在该门市查看,当场抄获。经检测,胶囊、片剂中含有西地那非和他达拉非成分。

  沙河市人民法院以为,被告人杨某某的行为构成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0年8月份,被告人陈某某开端制造水煮花生对外售卖。期间,为使制造的水煮花生色彩新鲜且保质期延伸,8月19日,陈某某依照临清调料摊贩的主张在制造水煮花生时少数增加运用国家制止的食物增加剂“吊白块”。陈某某将增加“吊白块”制造的水煮花生对外出售150斤左右,不合法获利360元。2020年8月28日,临西县商场管理局对对出售陈某某水煮花生的两家门市进行抽检,水煮花生检材中的二氧化硫含量别离为0.11 g/kg和0.082g/kg,不符合国家GB2760-2014的要求。

  临西县人民法院以为,被告人陈某某的行为构成出产、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没收陈某某违法所得360元,并制止被告人陈某某在缓刑检测期内从事食物出产的相关作业。

  2019年5月至2020年7月,李某某在其运营的保健品门市,经过不明途径购进两款产品,经其加价后进行出售,合计出售1780余元,盈余约711元。李某某不能供给上述产品的相关手续及进货人资质等。经北京微量化学研究所剖析测试中心出具相关检测陈述,该两种产品均含有西药成分“西地那非”。“西地那非”属保健食物中不合法增加物质。

  清河县人民法院以为,被告人李某某的行为构成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制止被告人李某某在缓刑检测期内从事食物出产、出售及相关活动;对被告人李某某的违法来得到的人民币711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6年,被告人李某某在沙河市交易街运营成人用品店。运营期间,其购进某品牌保健食物向外出售。2020年7月31日,沙河市商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沙河市公安局食物药品安全捍卫大队执法人员在该门市查看,当场抄获。经检测,一品牌产品中含有西地那非成分。

  沙河市人民法院以为,被告人李某某的行为构成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制止被告人李某某在缓刑检测期内从事食物出产、出售及相关活动。

  2020年4月底,被告人李某某在沙河市火车站运营一保健品门市,购进某品牌保健食物向外出售。2020年7月31日,沙河市商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沙河市公安局食物药品安全捍卫大队执法人员在该门市查看,当场抄获。经检测含有他达拉非成分。

  沙河市人民法院以为,被告人李某某的行为构成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制止被告人李某某在缓刑检测期内从事食物出产、出售及相关活动。

  2020年4月,被告人苗某某在沙河市冶金路运营期间,购进某品牌保健食物向外出售。2020年7月31日,沙河市商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沙河市公安局食物药品安全捍卫大队执法人员在该门市查看,当场抄获。经检测含有西地那非成分。

  沙河市人民法院以为,被告人苗某某的行为构成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判处苗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制止被告人苗某某在缓刑检测期内从事食物出产、出售及相关活动。

  2019年6月,被告人张某某在沙河市白云路南段路西运营保健品门市。运营期间,购进某品牌保健食物向外出售。2020年7月31日,沙河市商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沙河市公安局食物药品安全捍卫大队执法人员在该门市查看,当场抄获。经检测含有西地那非成分。

  沙河市人民法院以为,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构成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